一、支持生态农畜林产品生产加工业、新兴产业、生态环保产业、装备制造业、传统产业创新、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奶源基地发展

政策前提下,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地方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可采取 “一企一策”的方式进行奖励。

二、支持奶源基地发展

三、支持奶业振兴发展

四、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对首次获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市内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对连续3年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五、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发展

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补。

六、支持人才引进培育

成果转化的企业,按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 3%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支持旗市区重点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