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纳入“期间费用”学科;残疾人就业分配或残疾人就业分配成绩明显,按规定收到奖励,记入“其他收入”学科;公司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滞纳金,记入“营业外支出”学科。
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会计分为三个步骤:
1、正常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记入“期间费”学科
即用人单位分配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小于本公司在职员工总数的1.5%。例如,内蒙古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保障金实行分档征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分配残疾人的就业比例为1%(含)—1.5%(不)之间的,按应付费用的50%征收保障基金;用人单位分配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内的,按应付费用的90%征收保障基金。
2、公司超比例分配残疾人就业或为残疾人就业分配取得明显成绩,并按规定收到奖励,记录在“其他收入”学科中
保障基金纳入区域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规划,关键是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奖励分配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公司,同时为分配残疾人就业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当然,如果你的企业确实超过了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你可能会从残疾人联合会获得奖励。此时,奖励应记录在“其他收入”学科中。
3、公司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