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其二是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其中对(二)的规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总结:
1.租赁服务预收跨期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2.其他服务(包括建筑服务)需要满足发生应税服务的同时又收讫了款项或取得了相关凭据,如果只符合一个条件,那么纳税业务也没有发生。
当然先开具发票的除外。
3.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不同情况处理。
3、跨期收入会计处理
会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定当期收入的,所谓权责发生制就是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不在当期收付,也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与费用,即使款项也当期收付也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
所以在会计处理上会计一般将跨期的收入按照合同的期限进行分割,属于当期的收入做收入,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做“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来处理。
4、跨期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一般的收入核算企业所得税法也是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但是有例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分包规定了,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来确认收入实现,这个就是按收付实现制来了。
同时租金又有例外中的例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处理汇算清缴跨期收入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在汇算清缴处理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要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可以随时来联系我们,企服快车很乐意为您服务。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 猜你喜欢: 财税小站 | 汇算清缴,一定要看这6个税前扣除问题!10个问答,解决你最关心的上海个税年度汇算清缴问题汇算清缴跨期收入 税务问题如何处理?2023汇算清缴进行时:企业进行汇算清缴需注意哪些问题?汇算清缴出现申报错误、逾期申报等问题怎么办?@纳税人:汇算清缴收入计算常见的6大问题,不能马虎!
- 相关标签 小微企业代理记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财务问题
为了帮助您快速解决问题,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财税顾问,为您推荐以下顾问~
周老师
资深顾问平均1分钟响应
擅长:工商注册、记账报税、资质代办、税务合规
5.00已服务人数:
2000+在线咨询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获取专业解答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