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购买房产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吗?比如合同的签订、付款方式、产权转移等等。有了我们的专业解析,让你的房产无忧!

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要看出卖人是否有预售许可,如果出卖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那么与你的签订预售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在你起诉出卖人之前,出卖人取得了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我们应该怎么处理?首先我们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但是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那么开发商就是违约,我们就可以去催告,在合理期内还没有履行,那么你就有权力解除合同,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取得房产证的同时一定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说即便取得了房产证,没有办理登记,那么你就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

四、购买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怎么处理?首先我们要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有没有超过3%,超过了买受人就有权退房。

(一)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二)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