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投资备案。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一般为两种情况:

1、境外新设公司(新设就是要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大陆境内的这家公司必须作为股东,占股多少没有要求)。

2、境外并购公司(并购就是在国外控股一家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一、不做境外投资备案的后果

1、投资主体中止或停止实施、处以警告;

2、提供融资、担保的依法依规处罚;

3、外汇进出受限。

二、办理ODI所需材料

1、境内公司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

3、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

4、境内公司法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公司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境外公司章程以及翻译件(如果境外公司已存在)

6、出资商业计划书或者市场调查等等、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梗概、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梗概(请提供梗概,具体由我司操作)

7、境内、外产品简述,获奖荣誉或资质证书等,并附图片

8、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抬头:致北京市商务局/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若为并购需要出具并购相关合同、协议;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对账单;出具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

三、ODI备案申请流程

发改委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实施ODI。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两年之内没有相适应的项目了,该证书就作废,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

四、以下情况企业不予备案

1、空壳公司不备案(核准)

穿透性管理意味着对于最终目的地企业设立的路径上所进行的投资行为不予理会。具体而言,就是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最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

2、最终目的地企业再投资不备案(核准)

同时,这种管理不是无限穿透,最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