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该案件是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中,在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方面,以“侵犯著作权”为罪名判决的刑事案件第一案,也是近年来网络文学领域处罚最重的案件对于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净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有重要意义。

此案的处理表明,当著作权人的作品被网络大规模侵权时,著作权人可以向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要求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达到刑事责任标准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有效衔接,可以有效遏制、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另外,在2011年,中华书局与汉王科技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也有了最终结果。

2011年6月,有国内“数字版权第一案”之称的中华书局诉汉王科技侵犯“二十四史”和《清史稿》电子版权案,历时三年,也有了最终结果,汉王科技胜诉。

法院终审判决认为,中华书局从一开始就知道国学网的“二十四史”在市场上销售,但并未追究。

在汉王科技将国学网的版本预装入电纸书后,中华书局才对汉王科技提出起诉,汉王科技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履行了应尽的审查义务,因此,汉王科技对中华书局不造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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