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欠债不能冻结公司账户。因为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账户资金并无直接关联,公司账户的资金属于公司财产,而非股东个人财产。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直接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个人欠债并不符合这一条件,因此不能以此为由冻结公司账户。冻结公司账户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条件,通常需要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并经过审查后作出决定。

股东个人债务不属于这一范畴,因此无法通过法律程序冻结公司账户。

因此,股东欠债不能冻结公司账户,股东应当自行承担个人债务,并不得利用公司财产进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