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破产注销之前,往往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破产清算,那么公司注销清算组的成员可以是公司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能注销清算组成员吗?

清算组成员又称破产管理人。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债务人不能管理其财产,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方便直接管理破产人财产;债权人会议作为临时机构,只代表债权人的利益,不代表债务人的利益,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二、公司注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注销公司应满足的条件有: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届满或其他解散原因;

三、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以申请注销。

三、企业注销了还能被起诉么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