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部分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会计处理如下

①预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②实际发生成本:

借:劳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③确认收入和费用: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