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资质是指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企业具备的专业能力和条件,是评价企业综合实力和信誉的重要标准。园林工程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规模和难度的园林工程项目。

那么,园林工程资质怎么办理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园林工程资质已经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以信用为核心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这意味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不再需要办理专门的资质证书,而是要依靠自身的履约能力、信用记录、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来参与市场竞争。

具体来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招标方面: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中应有不少于1/3的园林专业专家。

    同时,不得将原有的园林绿化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 施工方面: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施工企业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对于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工程业绩。
  • 信用方面:信用是园林绿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基础和保障。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公开信用承诺,并将其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同时也是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