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互联网直播行业非常发达,也衍生出一种新的职业“主播”百度百科对网络主播的定义是这样的,在互联网节目或活动中,负责参与一系列策划.编辑.制作.观众互动工作,并且担当主持人。

直播行业可以说是14到15年的血腥行业。其实所有的新兴行业都是这样,比如当年的淘宝,后来的外卖。

但随着行业的兴起,相关制度将逐步完善。2017年,网络安全监察局宣布禁止纹身、色情、庸俗、媚俗、庸俗、暴力、约会等不良行为。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的标准化管理。

近两年来,直播一直火爆,所以直播平台要想合法合规经营,这些资质必不可少!

下面中企企服快车就为大家列一下:

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利用信息网络运营网络表演”

4.《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5.《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严格来说,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发布要求,直播平台需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很难办理,需要国有企业全资或控股。可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

网络表演)。

根据文化部发布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

网络表演)。;表演者应使用有效身份证实名注册,并进行面试.录制通话视频等验证方式;不具备内容自查和实时监管能力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不得开通表演渠道。未采取监管措施或者未通过内容自查的网络表演产品,不得向公众提供。

通过信息网络实时在线传播商业演出的,应当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表演申请要求:

1.开展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主体;

2.建立健全内容审计管理制度;

3.配备满足自审需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审核人员;

4.建立适应内容管理需要的技术监督措施。

不具备内容自审和实时监管能力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不得开通表演。

二.网络表演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一)《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

(二)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破坏表演者身心健康;

(三)利用人体缺陷或者通过展示人体变异来吸引用户的;

(四)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表演的;

(六)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批文号或者备案号的网络游戏产品,展示或者解释网络游戏技术的。

以上是直播行业的现状和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证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