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走到穷途末路时,只能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破产清算手续,避免承担更多债务。如何办理破产清算手续?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怎么办?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并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计划。破产财产变价计划由管理人制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批准。
3、变价。经理按照债权人会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计划,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破产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项规定外;
(4)普通破产债权。
5、结束。公司无财产分配或者最终分配完成后,经理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公告债权人;
(二)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件等资料;
(三)调查、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
(五)决定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六)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七)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八)清理债权、债务;
(九)管理和处分公司财产,并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十)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十一)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等终结事宜。
强制清算中,清算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履行人民法院认为清算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公司没有债务清算时还要公告吗
清算无债权债务不需要上刊登清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