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如果想在竞争中超越,就要进行资质升级,但建筑资质升级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么,你知道建筑企业主项、增项资质升级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为你讲解。

(一)《建设工程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实地核查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核查汇总表》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相应附件材料一套,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应当采用软封面封底胶装,逐页编写页码。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按照“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每册都要有总目录、标明页码的分目录,如有申报说明应当放在第一册目录后。

1、综合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3)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者借用协议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者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中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人员资料:

(1)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2)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4)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5)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6)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3、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复印件;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4)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指标的图纸复印件;

(5)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

(三)资质受理机关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原件后,应当在附件上加盖核验印章,并将原件退还,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