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章第44条指明,使用注册商标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是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主修改注册商标;
(二)自主修改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它申请注册事项的;
(三)自主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不再使用的。
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商标注册人是不可以随便修改商标的图案、文字、或是组合的,文字字体不可以随便改变、组合不可以随便拆开、变动位置。
另外若申请时商标图样并没有规定颜色,商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改变其它颜色。
若是规定颜色的,那么使用过程中必须是规定颜色。
次之《商标法》明文规定商标注册人变动其名义、地址等其它申请注册事宜时都必须在商标局递交变更申请书进行变更。
要是企业地址变更后未到商标局进行变更,一旦有别人明确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收不到通知那么商标有可能会在申请注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撤销掉。
注册商标必须在其它类别上使用时需另外明确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若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的商标,属于超范围使用,属于商标违法行为,使用人会受到相对应到处罚。
申请商标建议还是找正规专业的代理机构,帮着自己做好品牌规划,选择一个最优方式,为自己的商标品牌发展保驾企服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