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资质是指从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等业务的企业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园林资质分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各有甲级、乙级、丙级等不同等级。申报园林资质需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经过审核、公示、公告等程序,才能获得相应的证书。
申报园林资质的具体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一)申报流程
1. 企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注册并购买勘察设计系统锁及其阅读仪;
2. 企业在勘察设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生成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附件材料),人员及业绩需要备案;
3. 企业将上报资料递交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企业;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反馈给企业;
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论证结果,批准或不批准企业申请,并将批准结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7. 公示无异议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二)申报材料
1.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原有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办资质的企业不提供);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规定的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企业近三年承担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新办资质的企业不提供);
9. 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新办资质的企业只提供固定资产明细);
10.其他相关资料。
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一)申报流程
1. 企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注册并购买勘察设计系统锁及其阅读仪;
2. 企业在勘察设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生成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附件材料),人员及业绩需要备案;
3. 企业将上报资料递交至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企业;
5.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反馈给企业;
6.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论证结果,批准或不批准企业申请,并将批准结果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7. 公示无异议后,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并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告。
(二)申报材料
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
2. 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 企业注册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企业章程(复印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 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由人事部门认可或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复印件);
7. 外聘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聘请合同及本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