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安全要求的提高,目前,以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以及经济地位增长较快的新兴市场国家对进口商的监管也不断提高,而用于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品质认证也逐渐成为实际上的市场准入门槛。

例如,进入欧盟市场的玩具、电器等商品均需加贴CE认证标识,在德国市场GS认证成为品质可靠的保证,韩国也在大力推广KC认证等标志,虽然各类认证涉及的成本和技术要求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而言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

以电器产品CE认证为例,要获得CE认证标志的授权,产品必须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欧盟安全指令测试,如低电压指令、RoHS指令、EMC指令等等,这意味着电器产品在设计、制造和检验诸环节都需要参照相关指令和标准方可满足要求。

再如德国GS认证,GS是GERMANYSAFETY的含义,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认证涉及产品范围有家用电器、家用机械、体育运动用品等各类与安全相关的产品,要满足GS认证的要求,不仅电器安全要符合欧盟等相关标准,在原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甚至比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更加严格。

使用认证提升品牌需合规

当前,认证标志趋于严格已成为技术性贸易措施新形式。

知名认证标识可以大大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也是普通消费者选购产品时较重要的参考依据,各国也都会对市场上产品的认证符合性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产品所张贴的认证标识未获授权,或者产品经抽检存在安全隐患并不符合认证的要求,相关的商品就可能被强制召回,甚至面临严厉处罚。

今年以来,仅加拿大就因认证问题对3批我国出口商品采取了召回措施,如今年6月加拿大卫生部就通报宣布对两款中国产的浸没式加热器(俗称“热得快”)实施召回,召回原因为该产品未经授权而张贴UL认证标志。

而早在今年3月,我国某知名出口电器企业就因在美国销售的家用电器多次造成火灾等事故被责令召回并被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处以1545万美元的巨额罚款,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损害,委员会公布的理由中就包括在明知不符合阻燃要求的产品上张贴UL认证标志。

同样,在我国也有CCC认证标志,对进入我国市场的电器设备,安全设备,医疗设备,机动车辆,电线电缆,低压设备及玩具等进行强制性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认证证书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查处,因此,企业务必要提高法律法规意识,严谨使用各类认证标识。

严把质量关打好认证牌

调查表明,违规使用认证标志的案例屡有发生主要有三方面因素:

一是质量风险意识不足。

由于出口企业仍以OEM、ODM为主,部分企业担心失去订单,盲目迎合客户要求制作和加贴各类标识,对客户直接提供的标识也缺少审核,未经授权随意加贴各类标识,埋下隐患。

二是规则意识薄弱。

以使用UL标志为例,不少企业某个产品获得了UL认证,但不了解UL标志的使用规则,随意将UL标志使用到自身未获得授权的其他产品上,引起法律和贸易纠纷。

三是少数企业贪图利益,由于部分产品认证环节多,质量要求高,通常还需接受授权机构的跟踪检查,或者面临年审等持续性考核,一些中小企业无力也不愿进行此类认证,但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就违规使用,此类问题须引起企业足够重视。

在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出口企业务必要提高法律法规意识,严格按照国内外的管理规定合法合规使用认证资源,更重要的是要从生产源头把好产品安全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认证要求,切勿贪图方便或蝇头小利而滥用认证信息,引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