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淤疏浚服务合同属于服务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印花税税目表》的规定,应缴纳印花税。具体缴纳的税目为“服务、不动产租赁、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其他应税行为”中的“其他应税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印花税税目为“其他应税行为”的应税行为包括:

1、拍卖行为;

2、典当行为;

3、出租、出借财产行为;

4、委托加工行为;

5、委托承包行为;

6、服务行为;

7、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行为;

8、其他应税行为。因此,河道清淤疏浚服务合同属于“其他应税行为”中的“服务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服务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03%。具体计算方法为:

合同金额乘以0.03%即为应缴纳的印花税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河道清淤疏浚服务合同,如果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种的缴纳,也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缴纳。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如果印花税与其他税种同时存在,应按照“不重复征税、不重复计算”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在计算其他税种应纳税额时,应将已缴纳的印花税金额予以扣除。

总之,河道清淤疏浚服务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印花税税目表》的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税目为“其他应税行为”中的“服务行为”,税率为0.03%。

同时,需要根据其他相关法规对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种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