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商标是否相似或相同时,商标局将重点关注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等。与他人先前在相同或类似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的商标相似或相同,以及相关公众是否容易误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而确定商标是否相同或相似。那么让我们与您分享商标近似查询规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中国商标
(一)中国商标的汉字组成相同,但字体、图案、注音、排列顺序不同,视为相似商标。
(二)一个中国商标由三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只有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没有意义或者意义上没有明显差异的,视为近似商标。
(三)商标词发音相同或者近似,字体或者整体外观相似的,视为近似商标。
(四)商标词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视为近似商标。
(5)商标词由重叠词构成,被视为近似商标。
(6)当产品的通用名称和型号被添加到其他人的在先商标中时,该商标是近似商标。
(七)商标是指在他人在先商标上增加表明商品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地点的字样的近似商标。
(八)商标是指在他人在先的商标上增加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文字的类似商标。
(九)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的商标和商标中其他意义较弱的词语添加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副词,这些词语具有基本相同的含义,被认为是相似的商标。
(十)两个商标或者其中一个商标由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其中重要部分相似的,视为近似商标。
(11)如果一个商标完全含有在他人之前具有一定知名度或强烈意义的文字标记,相关公众很容易认为其属于一系列商标并误认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则该商标将被视为近似商标。
二、字母商标
(1)商标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外文字母组成,只有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意义或意义无明显差异,视为近似商标。
(2)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变化,如单数和复数、动名词、缩写、冠词、比较级或高级、词性等。,但所表达的含义基本相同,因此它们被视为近似商标。
三.图形商标审查规则
(1)如果商标图形的构成和整体外观相似,使相关公众误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则视为近似商标。
(二)如果一个商标完全含有他人在先的具有一定知名度或重要意义的图形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属于一系列商标,并误认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则应视为近似商标。
四.组合商标审查规则
(一)商标的汉字相同或者近似,容易使有关公众误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的,视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的外文、字母、数字相同或者近似,可能导致相关公众误解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应当视为近似商标。
(3)如果商标中不同语言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且相关公众容易误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则视为近似商标。
(4)如果商标的图形部分相似,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应视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和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事物的整体描述基本相同,使得商标的整体外观或含义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被视为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