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有姓名权,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有依法使用和转让自己姓名的权利。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可以转让商号,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名称可以与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因此,个体户的店名可以随个体户的产权一并转让。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为其他家庭成员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变更为原经营者家庭以外的人时,新经营者应当重新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个体户申请营业执照的流程: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格式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步:批准名称。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确定后,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提名申请。如果失败,则需要重命名。需要1-3个工作日。
第二,提交资料。名称核准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业务范围,网上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结束后,按预约时间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一经批准,将收到批准设立登记的通知。需要5-15个工作日。
第三步:拿到执照。预约当日,携带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