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按季申报时,实际上是预缴。因为年度结束后,企业需要缴纳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能多能少的弥补。

所得税费用汇算清缴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企业在结清所得税费用后需要补税时,借记“上年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企业支付这部分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

同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未分配利润。

企业纳税后,肯定会影响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我们需要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当然,以上主要是关于需要交税的业务。但是企业多长时间纳税还是会有特例的。这种情况很少见,毕竟企业不会轻易多出钱。

如果企业确实多交了税,企业可以做相反的分录。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一件积极的事情,也是一件消极的事情。

结算时除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还有哪些科目需要调整?

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时,不仅会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还会涉及“盈余公积”科目的调整。

对于企业来说,在获得利润的情况下,需要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再结转未分配利润。

当然,盈余公积项下除法定盈余公积外,还有任何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司在企业盈利时需要退出。但任何盈余公积法都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取。

由于企业的利润在汇算清缴时受到影响,自然会影响“盈余公积”科目。当然,如果企业没有提前公积金,这方面就不涉及了。

企业所得税最终汇算清缴也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说所有缴纳的税款都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对于一些涉及金额较大、对企业影响较大的案件,肯定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比如公司的一个项目有重大问题;公司的重大投资,导致巨额亏损等。

但在一些涉及金额不大且对企业没有影响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将这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失,即可以通过“所得税费用”直接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后,财务报表中的相关项目可以直接作为当期期初数,无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