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录“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
2.合伙企业.增加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出资额”信息项。
3.相应调整部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名称和位置。
4.营业执照格式分类.印刷标准继续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家市监管部门)〔2018〕253)《营业执照印制标准(2019版)》、《营业执照印制标准(2019版)等相关要求。
5.自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批准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补发营业执照,调整版式后颁发营业执照。
6.以前存在的各类市场主体,可继续使用原营业执照,也可直接申请换发新营业执照。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