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的企业凡事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网上用户收费和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来获取利益。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活动的企业均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从事者,都需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那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公司或者企业本身有没有一定的要求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此之外,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内资企业(不得含有任何外资成分)
2.有确定的网络文化经营方向(如游戏、音乐、动漫等)
3.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了解这些内容。企业老板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如果企业老板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办理,最好就是提前查明自己公司是否适合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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