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客户在纠结要不要申请专利的问题,觉得申请专利后技术就会被公开,容易被人仿冒,针对这些问题,小编今天给大伙讲讲专利申请与技术秘密的利与弊。
下面武汉企服快车财税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
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的技术信息是指技术秘诀、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数据、化学配方、制造方法、技术资料、技术情报等技术科学方面的专有知识,也就是技术秘密所保护的对象。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并且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进一步解释: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技术秘密和专利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叠关系,即权利人就同一项新技术既可以去申请专利,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也可以选择作为技术秘密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但由于技术秘密必须处于保密状态,而专利申请之后必须要被公开,因此,权利人只能选择一种保护方式,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保护。
技术秘密的保护期是以其保密状态的存续期间为准,只要严守秘密,并且不被新技术所取代,其保护期间是无限的。
技术秘密可以无限期存在,使得相应的技术能够一直为该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并始终处于竞争优势,进而垄断市场。
而专利的专有使用权有法定的保护期,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之后,专利权将会自行消灭,相应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任意使用。技术秘密的无限期存在,使得该技术能够一直为该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并始终处于竞争优势,进而垄断市场。
这也正是它受到一些企业青睐的原因。
虽然技术秘密持有人可以阻止他人以不正当方法使用其技术秘密,如窃取他人技术秘密,违反保密条款向他人透露技术秘密等。
但技术秘密持有人无权制止他人通过正当途径发现或者获取技术秘密的行为;他人也可通过自己的独立研究发现其技术秘密,或通过分析其产品而获知其技术秘密,这些都是法律所允许的。
一旦他人研制出相同的技术并申请专利,技术秘密也就无知识产权可言,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市场上都会陷于被动。
而专利则不同,其处于公开状态,必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专利公报将该技术公诸于众,《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简单来讲专利是“以公开换保护”,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研发者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磨练出了精湛的技术,如今已能生产精良程度与真货难以区分的仿冒品,而价格与正品相比明显低廉,不申请专利就会被仿冒品抢占市场又束手无策。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小编相信没有绝对的秘密,所以企业想不申请专利直接作为技术秘密,需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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