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很多时候都会需要将文件或者身份进行公证,比如说亲属关系的证明书,遗嘱的公证书亦或是结婚关系的公证书,那么,公证书的内容是什么?怎么办理呢?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希望下面的内容对您能产生一定的帮助,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公证书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证书的内容如下:
1.公证书编号。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公证证词。其内容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公证证明对象、范围不同,公证的条件、内容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这些都要在证词中有所反映。公证证词所涉及的组织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所涉及的日期要采用公历.需涉及农历时应采用括号注明。
4.承办公证员的签名或签名章、公证处印章。
5.出证日期以公证处审批人审核批准的日期为准。此外,未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也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二、公证书办理方法如下:
1、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材料;
2、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
3、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4、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5、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6、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三、办理公证书都是需要哪些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