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受让人营业执照、修改协议、有效信用证明、身份证明、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外汇登记证原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文件和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人企业出资进度、出资账户);

2.外汇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3.转股协议原件;

4.外经贸部门关于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或盖有原件的复印件,留下底部);

5.股权变更后,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批准证书(原件或原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底)、经批准生效的合资合同、章程(核对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6.原企业最新验资报告(验资原件或原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新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有效资产评估报告;

8.与转股后收益人收入相关的完税凭证或中介机构的纳税意见原件(复印件留底);

9.申请之日购买股权方相关外汇账户对账单;

10.根据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

领取《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转让营业执照(填写公司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转让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转让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转让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转让银行信息(拿着银行转让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公司股权内部转让不转让执照

第一步:召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股份时:

(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

(2)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

第二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决议书原件;

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