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有个物业公司的老板向税务局咨询说,之前是由租户直接向自来水厂和电力公司购买水电,最近为了方便租户购水电,准备向租户代收水电费,之后统一想自来水厂和电力公司结算付款,但据说转卖自来水厂的水,物业公司只能取得3%的进项发票,但却要缴纳13%的增值税,这对物业公司来说不是亏了吗?小编所在小区水电费是物业公司代收的,这确实给我们带来不少便利。
物业公司转卖自来水,取得3%的进项发票真的要缴13%的税?
去年营改增之后,若按使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确实会导致业务公司税负上升。
不过国家税务总局在8月发出公告了,对物业公司代收自来水费给了一定的特殊政策:
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从去年8月份开始已经不存在3%的进项发票却要缴13%税的情况。
同时,物业公司可以按3%向租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这种方式,妥善处理了物业公司转售自来水业务的增值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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