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市场潜力很大,投资环境也很好,所以很多外国投资者想进入中国市场进行投资,有些人想在中国设立外国保险公司,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外国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将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详细了解。

一、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条件

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

2、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两年以上;

3、申请前一年年底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4、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外国保险公司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

5、符合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偿付能力标准;

6、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其申请;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条件。

二、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

2.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5.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

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如下: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