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解决好广大市民住房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方面有了新变化,一起来看!
放宽缴存条件
凡居住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且在六安市稳定就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人员, 均可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优化服务方式
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特点,为充分发挥信息化便民优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其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额应小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将依法追回贷款资金。
缴存公积金好处多多
免收个人所得税、低息贷款等等
怎么样?心动了吧!
在六安灵活就业的小伙伴,
快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