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员工因工作需要要垫付资金、借备用金,之后要拿取得的发票去财务部报销,那正常报销以后把钱拿回来,或者归还备用金,这时候如果员工把发票弄丢了,怎么办?没有发票能不能报销?单位能不能入账?员工报销的依据是根据税法的规定,还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还是企业的财务报销制度?

首先,没有发票能不能报销,还是取决于企业的财务制度。

无论什么样的企业,一般情况下对财务报销都有一定的规定。

员工报销依据的是企业的报销制度,而不是根据税法的规定,也不是跟着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所以个人报销的发票丢了以后,能不能报销?单位要怎么处理?这个是根据企业的报销制度,当然,发票丢了以后,后续税务的问题就是我们今天要具体说的了。

这里先普及一下发票的基本知识。

我国目前发票按增值税抵扣凭证分为专票与普票,这是我们常见的分类,也是本文要说的情况。

当然按适用发票管理办法分为常规发票和行业专业发票,暂不讨论。

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我们现在见到最多的为三联版发票: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因此,丢失专票的情况分为三种。

第一种:丢失已开具专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说明一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虽然是普通发票,但是却能享受专票一样的待遇,是典型的普票的脸,专票的心,它是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所以税法对这类普条的规定几乎同专票。

那这种情况下,我们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第二种:丢失发票联。

这种情况同第一种处理方式类似,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第三种:这种就是比较点背的情形了。

如果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联都丢了,怎么办?这个时候只能去找开票方了,因为开票方还有一份记账联。

如果丢失前已经认证相符了,那么购买方就可以凭开票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及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者是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简而言之,对方记账联的复印件和税务局开具的证明单,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凭证,所以以后不要发票一丢,就让对方重新开一张,这个没道理。

如果丢失前没有认证的,那么购买方就凭开票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的复印件来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

但是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和证明单需要留存备查,另外要加盖开票方发票专用章,这是专票丢失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