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原件、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变更公司章程、原公司章程、新法人简历等材料。变更法人后,需要变更税务登记、企服快车银行等信息。

一、变更法人证明文件

变更法人证明文件如下: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二、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应加盖公章。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

7.代码证正复印件。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应当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当自行签字,并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期限。

二、法人代表变更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第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三、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股东变更法人: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法人,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