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也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注册,这也是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发生的侵权事故,那么在哪里支付商标侵权赔偿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商标侵权赔偿金在哪里支付?

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确定赔偿金额时,人民法院将首先考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但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难以证明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存在举证困难的现实。

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则需要进一步考虑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

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完全由侵权人掌握。

在实践中,权利人很难提供证据来证明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侵权人往往不提供侵权相关账簿、信息和其他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现行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对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侵权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和商标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商品单位利润不能确定的,按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在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赔偿金额时,当商标侵权人的损失和侵权人的利润难以确定时,应将涉及商品的市场价值作为确定侵权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因素,并充分考虑侵权赔偿金额应与涉及商品的市场价值相对应,当可以确定赔偿金额已达到法定最高赔偿金额时,应当支持商标权人主张法定最高赔偿的主张。

法院将涉及的商品价值纳入确定赔偿金额的因素,增加侵权人的侵权成本,有效防止侵权,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未侵犯商标的情形

(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

如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

因使用人的在先权利合法,其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二)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为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合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

如某品牌墨盒合理的标明出其专供于某品牌打 印机。

(三)叙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侵犯商标法的判决标准

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商标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一些不法商贩私自伪造并且制造商标,或者为了销售这些擅自制造的他人的商标的标识数量在两万件以上,或者在自家商品上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并且通过此方法非法经营获利超过五万元,又或者是通过生产的他人商标违法所得的数额超过了三万元,达到上述的标准就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二)再就是这些贪财的制造商,擅自制造了两种及以上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或者把这些自己生产出来的商标标识进行售卖从而获取利益的人,生产的两种伪造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的,或者通过私下售卖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非法经营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又或者这些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两万元的,都可以以侵犯商标权罪名立案侦查;

(三)最后就是其他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的各种情节了,通常这些情节都是会比较严重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