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需要了解相关筹款等,这是一种方法,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筹款设立方式发起人的义务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设立方式下发起人的义务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可少于五人, 但是,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其应认缴的股份必须依法认缴, 并承担公司筹备事务。
(三)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 也可以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作出资, 必须进行评估作价。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四)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免费分配给个人。
(五) 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发起人书面认可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 全部股款应立即缴纳;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为股权的, 其财产权转让手续应当依法办理。
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 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选举, 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 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申请设立登记。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5.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
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
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远高于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设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