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产品竞争中,对于商标的竞争也是激烈的。如果自己审请的商标在商标部门审核的过程中,被其他的对手提出了异议。那么还在注册中的商标还能使用吗,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商标被异议能使用吗,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商标被异议能使用吗
按实际情况,商标进入公告期被异议,商标不一定会被驳回,按相关法律规定,经商标局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以具体是否会被驳回,由商标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被驳回的商标没有经过审核,可以使用但是有可能会侵权,必经还没权利归属。
二、商标异议期怎么提出异议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
1、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2、异议人只能对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经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3、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4、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5、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三、商标异议制度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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