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销公司,很有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的股东想要注销,有的则不同意;或者是有的股东干脆直接就找不到了。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如果是股东意见不一致导致的无法注销,那么在无法协商的情况,想要注销的那部分股东,就可以将自己手上的股权转让出去,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那么就要接手这部分股权。

如果是股东直接找不到了,就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1.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报纸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公告期是60天。

2.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在进行登报公示、清算之后,注销公司的流程如下:

1.注销公司税务。

2.公司的营业执照注销。

3.注销章印等。

4.注销办结通知书。

在注销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有:营业执照正副本、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企服快车许可证、公司所有章(有刻章卡的需要提供刻章卡)、公司法人股东的个人银行U盾或者个人数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