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前期的设立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发票的丢失,那么如何处理各种发票的损失呢?武汉公司注册为您详细的讲解一下。

1、丢失“空白发票”如何处理?

武汉财务公司小编讲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yi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票丢失情况发生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将税务控制设备交给国家税务机关,或者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或作废手续。

2、如果丢失了“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呢?

武汉财务公司小编讲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yi般纳税人在发票上开具专用发票,应:如果缺少认证在比赛之前,买之前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联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

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买方应由卖方提供相应的专用发票开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但需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扣款凭证开具的特别发票和卖方出具的《证明单》。

yi般纳税人已扣除了特别发票的扣款。如果该证书在损失前是yi致的,则特别发票的发票副本可用于参考。如未办理挂失前,可使用发票的专用发票,发票的特殊发票复印件保存备查。

3、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武汉财务公司小编讲解:丢失的商业发票、单位和个人使用发票的,应当在丢失的当天向所在城市开具发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作废文件。

受票人需要使用存根形式的书作为税前扣款凭证,必须取得甲方开具的发票,注明“这是我的单位,与原件的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作为原始凭证和发票丢失的公告。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