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是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有关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等。

一、股份转让规定

(一)公司法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武汉证券交易所规则

1、发行人向本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发行人不得回购该部分股票。

2、但转让双方有控制关系或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免除遵守前款承诺。

3、旧规则和“招股说明书前12个月内增资扩股,自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新股”,但新规则修订,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不同意交易所的修改,或按照旧法律法规锁定三年。

(三)武汉证券交易所规则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也不得回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发行人应当在上市公告中公布上述承诺。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以免除遵守上述承诺:

(一)转让双方有实际控制关系,或均由同一控制人控制;

(2)受让人提出的救援公司重组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二、办理股份转让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工商信息单;

4、股东会决议;

5、股份转让协议书;

6、转让方是个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是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7、受让方是个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是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公司股份转让在哪里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

1、到工商局调取公司最新一次的公司章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编制章程修正案;另一种是原章程作废,重新编制新章程。如果公司变动不多的情况下建议编制章程修正案即可。

2、编制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就是公司发生转让事项时编制的,经营范围和其他的事项的转让都必须编制此表 。

3、编制股份转让协议。

4、法人代表签署一份保证书,大概内容是本人保证此次股东股份的转让经过本公司同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5、最后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材料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