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的时候,可能暂时没有钱交专利申请费用的,可以申请减少或暂缓,这是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那么,怎么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么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上述五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制订的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填明年收入,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收入,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企业还应写明盈亏情况)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二、专利费用减缓新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费用减缓新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3]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3]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1)个人申请: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收入低于6万元)。
(2)企业申请: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收入低于30万元。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包含:申请费(不包含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以及复审费。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比例:个人或单个单位可以减缓8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减缓70%。
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需要在申请专利时提交证明材料。如没有提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材料,专利局是不会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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