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有很多优秀小伙伴创业,但如果是想从事某项经营活动是需要营业执照的,那么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如何注册办理?流程步骤都有哪些?今天企服快车财税集团顾问就为大家分享: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0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不需要名称字号的此步可省略);
02.办理者可以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
03.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二.个体工商户办理需提交资料
01.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0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0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
04.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0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0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
07.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08.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09.计生部门证明(部份地区需要提交);
10.经营场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
(2)所使用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交由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签字或所有单位盖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办理者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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