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根据法定的程序,对继承人的继承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继承权公证首先要找对公证地。那么,继承权公证需提交什么资料呢?下面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继承权公证需提交什么资料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办理继承权公正所需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申请人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外国的,应提交经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委托书。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
(2)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证明,证明死者是否该单位人员,何时死亡,其父母情况、婚姻情况、生育及收养子女情况,有否其他供养人。若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还须证明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情况;
(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居住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国外的应提交经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声明书;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
(1)至
(3)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④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⑤公民的有价证券、股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5)办理遗嘱继承权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三、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吗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放弃继承权不需要公证。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只要作出明确的书面或者口头说明即可,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说明书进行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