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我国发展势头如此强劲的情况下,实体经济发展很好。这其中就涉及到企业的知识,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股东出资成立,其掌握的股权也是可以出让的,那么股权转让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阅读完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股权转让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不是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如果转让本人不进行追认或者签字人未征得股权所有人的授权,其签订的转让协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因此,若没有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则签订的该协议无效。此外,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2、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7、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转让登记有效吗

股权转让转让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转让的,应当办理转让登记。未经登记或者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材料需要哪些?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