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可以实收或认缴,因为股权转让是基于股东身份享有的。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丧失胜诉权。
一、股权转让是按认缴还是实缴?
股权转让时,可以实收或认缴。股权是股东根据股东资格享有的权利,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认缴制度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对认缴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而只是赋予公司更多的资本筹集和使用自主权。因此,实收出资是否不会改变股权投资行为的性质。
二、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
(一)所需资料
1、旧的公司章程;
2、打一份新的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正副本(不能复印件);
4、公章;
5、各股东身份证;
6、需要填写的资料:
(1)转让申请书(签字和盖公章)
(2)出资人情况表(需要盖公章)
(3)该转让公司的董事、监事选举决议(新股东签字)
(4)该公司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决议(新股东签字)
(5)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签字)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身份证上签字和盖公章)
(7)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按要求签字)
(8)该公司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决议(签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和盖公章)
注:资料填写完整之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上本人名字,并写上“与原件一致”,该签字的地方签字,保持字迹一致。
(二)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
三、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转让登记是否有效
有效。
股权转让转让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转让的,应当办理转让登记。未经登记或者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转让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