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公司注销都是因为资不抵债,而公司一旦经过法定程序注销了之后,那么就会消灭法人资格,但此时要是公司尚有未清偿的债务,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大家公司变更法人后注销债务怎么处理。
一、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应该由相应的负责人来承担,常见的就是公司注销后,未经公告清算,由股东来承担相对应的债权债务,并且在档案中明确规定出企业债权债务责任人。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
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
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
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
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
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
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二、法人公司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
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三)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
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四)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三、公司债务注销怎么办?
注销公司债务的处理方法如下:
1.要区分债务是债权还是债务。
如果债务是债权清算组,可以向债务人清偿;如果是债务,应根据注销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2.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的问题,应当按照是否通过合法清算程序的标准分为合法注销和非法注销。
注销后债务承担的后果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