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个特殊的法律概念。商业标志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注册商标”。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持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七种。那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是什么呢?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为您回答。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有哪些?
第一,假冒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行为。
二是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非所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仍然销售的,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证明其销售的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并说明商品的供应商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更换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对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二、商标侵权犯罪未遂也要判刑吗
1、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侵权是否严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为: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三、商标名称侵权赔偿标准
法律规定中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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