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司注册门槛的降低和注册越来越便利化,不少想要开拓更多市场的企业会选择注册分公司。一些企业为了更加节省办理注册分公司的时间,会选择与总公司公用一个营业执照,但是这样的方式不可取,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公司,但也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营业执照所签合同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案例:张先生是一家企业分公司的职员,今年三月,张先生被派去外地负责一项业务,然而上个月初该项目突然停止,张先生被公司召回。在找上司了解情况后,张先生才知道自己所在的分公司是没有营业执照的,该项目的合作方认为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对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因此决定终止合作。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就不能对外签订合同吗?
1、分公司是企业分支机构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签约能力的合同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属于“其他组织”。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作为一个分支机构,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若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就等于对外公示自己具有合法经营权,而能够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没有营业执照就不具备签约能力。
分公司营业执照是分公司能够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 因此想要开展异地业务,就必须先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
注册分公司流程有:
1、准备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分公司产权证明等资料;
2、携带资料到工商局核名;
3、到工商局申请设立分公司,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4、到公安局备案刻章;
5、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需到场录指纹。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