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接受并最终确认商标权归属的行为基础和法律原则。中国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是什么?以面企服快车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自愿登记与强制登记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申请商标注册的决定。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强制规定,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中使用的所有商标必须依法注册后才能使用。
《商标法》第6条规定:“国家要求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只有烟草制品(详见《烟草专卖法》第20条)需要强制注册商标。
二、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必须批准其商标的注册,以获得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中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三、国家集中登记原则
这意味着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统一审批。
《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第四,优先适用原则
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驳回他人的申请,不得公布。
五、优先使用原则
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在同一天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商标,驳回他人申请,不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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