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时,商标不仅是帮助企业树立品牌,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所以应该知道商标所有者拥有支配权,可以进行商标转让。今天,企服快车小编想分享给大家的是关于商标转让的几个注意事项。赶紧看看吧。
1、商标转让须经国家商标局批准,方可受法律保护。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共同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注册人在同一商品中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中注册的同一或者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也是《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比如你有三个相似的商标。要旋转就一起旋转。不能只转让其中企服快车或两方。
3.商标转让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转让给第三方必须征得被许可方的同意。简单地说,如果你拿着商标给别人用,这时你要转让,就得得到别人的同意。
4、企业注销或者个人死亡,注销或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不能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5、申请中的商标也可以转让,但如果不能申请,转让就不会成功。
6、商标转让双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必须持有个人许可证。
7、商标转让的公证并不是必须的,但从转让安全的观点出发,为了防止反感,建议进行公证。
8、商标转让不得中止。如果双方提出申请,则不能中止。撤销时,只进行二次转让,并将商标转让给原转让人。
另外,商标转让的时间、费用这些都不固定,转让的时间主要关系商标局的工作效率,费用关系商标的质量。
以上内容由企服快车财税为大家提供,我们有着多年办理商标转让业务经验,服务上万家企业,服务包含了公司注册、记账代理、商标注册及社保服务等一系列企业服务。有需要了解的可以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进行联系。联系电话:1331136095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