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目前公示系统归集了全量企业的等信息,同时还进一步归集整理了等动态信用信息,为做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工作。

,包含企业基础属性,初步实现了对全量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

,制定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技术方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数据规范》等技术文档,明确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技术框架、基础功能、数据接口规范等事项,为各地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自动分类。

,选取若干与企业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比如异常注册、异常变更、投诉举报异常增长等情形,进行实时监测,,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采取定向抽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越丰富,监管的便利性就越高,企业的获得感也就越强。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

,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

。比如:对于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连续2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并,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使失信者、失信企业,付出沉重的信誉代价、商业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