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三项规定,则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如何判断取得的财政补贴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计入"递延收益"
企业收到财政补贴,首先判断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的财政补贴,计入"递延收益",当资产分期折旧摊销时转入"其他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补贴,还要区分是用于补偿以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还是补偿以前发生的成本费用.用于补偿以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递延收益", 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递延收益,在实际发生费用的时候结转入"其他收益";或者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对用于补偿以前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财政补贴收入要交税吗?按照相关的规定,是企业的收入就应该缴纳增值税,而财政补贴是否交税取决于这部分补贴是什么样的性质,具体的政策中也有明确规定,小编已经整理到了上文中,大家学习之后,对于这个问题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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