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审批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获得省部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出示的安全评价报告;

4.运营和储存场所安全消防工程验收文档的复印件(消防工程验收文档方式按《对于进一步标准运营场所安全消防相关事宜通告》粤公通字〔〕号规定);

5.运营和储存场所、设备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协议);

6.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及从业者获得相对应短期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是外籍人员不可以参与学习培训的,要给予外籍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7.完善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职位操作规程;

8.本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归属于监管化工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示相关部门准许文档的复印件;

10.已有或租用储存场所、设备的危险化学品运营企业,递交储存场所(设备)的安全现状评价汇报、储存场所(设备)依规成立的合理证实(如储存安全性报备通知单、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安全性批准意向书等)、储存公司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及从业者递交获得相对应短期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运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避雷措施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授权委托书和安评协议书复印件;

13.运营企业运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图片。

以上就是卓才财务小编整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