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股东大会选举并作为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自然人。他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
包括以下十一项:
,而没有经营管理的义务。理论上,股东在出资后可以选择其他事情一概不管,因此,需要一个来决定公司的经营事宜。
董事在董事会表决实行制度,人数只能在之间。需要的是,董事长与普通股东在表决上没有任何不同。通常大股东能占据更多的董事会席位,中小股东占据较少的席位或没有席位。
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创业企业是没有设立董事会的。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一名,职能与董事会基本相同。
是由股东大会选举并作为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经营监督活动的自然人,他在大多数公司中的存在感很弱,,监事分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以其为准,监事分为外部监事与内部监事。外部监事又可细分为外部独立监事与外部非独立监事。
是公司的员工之一,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聘任,也可以由董事或执行董事兼任。主要职能包括: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但是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执行董事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是。